虚拟仿真是拓展实践教学条件、丰富技能训练方式的重要技术手段。教育部在《关于开展职业教育示范性虚拟仿真实训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》基础上,于2021年公布示范性虚拟仿真实训基地培育项目名单,推动相关建设工作开展。
在具体应用中,虚拟仿真实训的建设质量,需要结合人才培养目标和岗位任务要求进行评价。场景呈现、设备建模与交互体验是系统运行的基础,训练内容能否准确反映业务规律、训练过程能否促进能力形成、训练结果能否得到有效验证,则关系到项目的实际教学价值。
虚拟仿真实训的设计,应首先明确培训对象需要掌握的知识、技能及其应用条件,再据此确定仿真范围与技术实现方式。
不同类型的实训任务,对系统还原程度的要求存在差异。设备认知训练侧重部件特征、空间关系及结构功能;操作流程训练侧重前置条件、步骤衔接和规范执行;故障诊断训练则更重视运行状态、异常现象与故障原因之间的关联。若未区分上述目标,容易出现模型细节投入较多、关键训练机制不足的问题。
因此,项目建设前期宜形成“岗位任务—能力要求—训练活动—评价依据”的对应关系。例如,针对异常识别能力,应明确学员需要观察哪些信息、依据什么规则进行判断,以及通过何种行为证明其已经掌握。场景、交互与考核内容应围绕这一关系展开,增强建设内容与教学目标的一致性。
仿真系统的专业性,既体现在设备与环境的呈现,也体现在操作结果是否符合相应的业务逻辑。

以设备故障诊断的教学设计为例,系统需要合理描述运行条件、设备状态、可观察现象与操作后果之间的关系。学员完成检查后,应获得有助于支持或排除某种判断的信息;调整操作后,相关状态也应按照明确的规则发生变化。只有建立可解释的因果联系,训练才能支持原理理解与问题分析。
技术实现应与任务复杂度相匹配。对于条件明确、步骤相对固定的训练,可采用规则与状态转换描述业务过程;对于连续参数变化直接影响判断的任务,则需要结合计算模型或经过验证的数据建立响应关系。并非所有项目都需要高复杂度的物理仿真,但涉及训练目标的关键机制必须准确,并由相应专业人员审核。
对于错误操作的反馈,同样需要明确依据。在适宜的教学条件下,可通过状态变化、过程回放与原因解析,帮助学员理解错误后果。相关内容应区分教学简化与实际业务要求,避免简化模型造成认知偏差。
沉浸式体验能够提供新的信息呈现与交互方式,但其教学效果仍取决于内容组织、任务安排和学习支持。
Makransky等人发表于《Learning and Instruction》的研究发现,在特定科学实验室仿真条件下,头戴式VR提高了学习者的临场感,但未获得优于桌面仿真的学习表现。该结果具有具体适用条件,不能据此概括所有VR教学,却提示项目建设应分别考察体验效果与学习效果。

实训内容宜按照学习进程分阶段组织。基础训练阶段,可利用结构展示、步骤示范和必要提示,帮助学员建立知识框架;独立练习阶段,应逐步减少引导,要求学员自主完成观察、操作与判断;综合训练阶段,可在能力要求一致的前提下调整任务条件,检验其对不同情境的适应能力。
情境变化还应保持业务逻辑一致。参数、设备状态与异常现象之间应具有合理关联,避免仅通过随机更换数值增加难度。训练后的复盘则应结合操作记录,说明判断依据、错误原因及改进路径,使练习结果转化为后续学习的具体内容。
虚拟仿真实训评价应区分系统运行质量、训练过程表现与能力达成情况。课程完成率、使用时长和考核总分可以反映部分应用情况,但不足以单独证明岗位能力提升。
评价指标应与训练目标对应。流程训练需要关注关键步骤及其执行条件,诊断训练需要关注证据使用和判断过程,综合任务则需要考察操作规范性与结果有效性。对于影响任务成立的关键错误,应依据适用规程设置评价规则,避免一般得分抵消关键能力缺失。

2024年发表于《Computers & Education》的一项系统综述,将知识获取、保持和迁移纳入沉浸式程序训练的学习结果,并指出既有研究在设计和测量方面存在差异。据此,具体项目宜结合不同任务复测、间隔考核及必要的实物操作验证,形成与培训目标相匹配的评价证据。涉及力度、触感和工具反馈的技能,还应明确虚拟训练的覆盖范围,合理衔接线下实训。
对于中禹维所涉及的虚拟仿真、三维可视化及VR实训领域,深化应用的重点,在于加强专业内容、仿真技术与教学设计的协同。将岗位要求落实到模型机制、训练任务和评价规则中,才能使建设成果形成可持续使用、可验证效果、可支持改进的实训资源。